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中心制度

内部制度——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3-03 15:57:04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一)凡加密的文件、资料统一管理,根据密级分类存档。借阅保密文件或资料时,须经领导批准,原则上在资料室阅读。
(二)绝密级文件、资料不得复印。机密、秘密材料不得擅自复印,如工作特殊需要,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三)在计算机上进行操作时,不准在硬盘上存储涉密的内容。
(四)使用传真机时,严禁电子传真涉密文件。
(五)保密文件、资料在个人处留存时,应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的情况发生。
(六)下班后,保密文件、资料应锁入文件柜。
(七)一旦发生文件丢失或失密、泄密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八)有关招标业务资料的保密工作,按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