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应对突发事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订本制度。
1、重大的节假日或遇有重要任务、事件,则实行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患于职守,坚持岗位,不准迟到、早退、离岗或脱岗,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经请示领导同意,方可替班。
3、值班人员负责当口室内、外的卫生,负责接听办公室的电话。
4、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作妥善的处理。
5、值班人员实行交接班制度,每天早八点为交接班时间,并填写值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员通报当班期间的情况。
6、值班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要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