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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制度——评标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2-23 08:52:47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加强评标区的管理,维护良好的评标工作秩序,保证各类交易项目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制订本制度。
1、评标区是开展各类评标活动的专用场所,评标期间实行门禁式封闭管理,办公室负责评标区的日常管理,使用评标室需提前预约。
2、项目负责人到办公室领取门禁卡和评标室钥匙,项目助理人员、招标(采购)人代表、中介机构人员应提前进入评标区作好评标准备工作。
3、评委到齐后,项目负责人与专家库管理员交接评委,会同评委、监督机构人员一同进入评标区。
4、进入评标区前,由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将所有进入评标区人员的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放在评标区外储存柜内保存。
5、评审样品进入评标区,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搬运,评委和投标人不得参与。大型样品(不宜搬进样品室的),集中放置在中心指定地点,在开标结束前由投标人自行看管。
6、评标会议结束前,任何参加评标会议的入员不得离开评标区域。确需暂时离开评标室的,必须经监督机构同意,并由监督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7、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在评标会上发表评审意见。
8、对参加评标会议的评委和有关人员,在评标活动现场违反评标纪律的,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纠正,情节严重的及时向监督机构反映。
9、使用碎纸机销毁不需要的各类评标资料时,必须将订书钉和硬物拆除。
    10、会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关闭各类电器设备,及时将门禁卡和评标室钥匙退还办公室管理人员。待评标区全部评标活动结束后,由清洁员负责清洁评标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