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看永城”之执法为民篇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市政法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精准发力促稳定,执法为民保平安,扎实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搬迁安置、非法集资、问题楼盘,面对这些涉及群众利益,逐渐成为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瓶颈的问题,我市以民生为本,高度重视。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沉陷区拆迁安置工作作为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中之重,作为促进民生福祉的要中之要,按照“拆迁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对沉陷区各乡镇安置房源进行摸排造册,精准掌握安置底数;对正在施工的社区加大进度督查,确保早日建成,早日交付。利用新农村建设开发的社区剩余房源,由政府回收用于安置沉陷区居民;沉陷区各乡镇房源差额由政府主导,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确保高质量建设。
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同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的优势,法、检两院派员全程参与案件侦查,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形成明确统一的司法口径,按照职能划分,围绕加快侦审进度和提升侦审质量,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依法妥善处置,按照“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依法妥善处置我市非法集资案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截至目前,市公安机关共抓获归案105人(其中由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5人),采取强制措施129人;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26案85人(另一起中广银通案件,由合同诈骗罪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提起公诉25件57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6案8人;审判机关已判决18案40人,司法审结9起,通过多种方式已兑付现金2.08亿元、兑付房产商铺4.53亿元,兑付率约为49.8%。
为破解问题楼盘这一“难点”,我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李中华为组长、市长高大立为第一副组长的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领导小组。李中华书记对巡视期间反映较多的几处问题楼盘亲自包案,连夜调处,实行挂牌督战,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尽锐出战,合力攻坚,问题化解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市共推动化解问题楼盘24个,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协调化解群众反映个性问题420余个,约谈有关开发企业负责人、供暖企业负责人230余人次,组织召开协调会130余次,监管账户追缴水电燃暖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和工程款、购房款、保证金等7635万余元。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3万份,张贴各类公告1.4万余份,设置宣传版面360余幅,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用法治进步保障群众美好生活
“一槌千钧,法在人心”。曾经的“立案难”变成“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曾经办事“跑断腿”变成“一网通办”……我市司法审判机关立行立改,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信心。
宽严相济,惩处刑事犯罪。截至11月15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93件,判处罪犯80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2件,其中已审结11件。判刑102人,结案率91.7%,其中判处刑罚10年以上15人、5年以上43人,重刑率56.8%。另外1件涉恶案件正在审理中。有力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声威、强威慑的初步成果。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依法判处实刑399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87人。
质效兼顾,化解民商纠纷。截至目前,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868件。坚持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并重,民商事案件调撤率49.82%。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1635件。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领域民生案件293件,化解劳动争议306件。高度重视涉群体性纠纷,审慎审理涉房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纠纷等202件,着力防范社会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创新适用“活封活扣”等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启动“集中清理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成立打击拒执强制执行组、执行财产强制交付组、重大刑事案件执行组、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组、执行案件不力追责组,提升执行质效。共执结案件6163件,结案率84.52%,到位金额7.05亿元。对18名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网络司法拍卖250件次,成交95件,成交额8158.20万元。
“云上开庭”,助推司法活动智能化。为减少人员聚焦和与当事人的接触,积极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全力开启“云”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发布通告,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和网上开庭。执行案件暂停外出调查执行,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线上财产查控力度不减,在避免接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利。截至目前,网上立案8607件,网上缴费4382件,网上开庭201次,调解、撤诉结案3841件,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做好“分流”,促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一是完善诉非分流。对“成讼”之前的纠纷,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非诉解纷方式的优势。对“成讼”后立案前的纠纷,通过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对当事人进行“诉前辅导”,引导其理性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轮值立案法官根据要求,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二是完善繁简分流。制定《永城法院民事立案繁简分流规定》,重新设置繁简分流要素分值,调整繁简分流系统,建立恰当的繁简分流系统算法。速裁速执中心对案件进行“二次筛查”,对不适宜速裁快审的案件退回立案庭重新分至普通团队进行精细化审判。截至目前,新收民事案件8426件,分流简案6469件,占民事案件的76.77%。其中分流小额速裁案件2020件,占一审民事案件的23.97%。
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市司法部门围绕群众法律需求,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规范律师管理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在全市29个乡镇成立了法律顾问团,指派160名律师担任770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实现了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全市29个乡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农民工、军人军属、审判阶段被告人三类特殊群体,不设经济困难门槛,不审查案件事项范围,全部无偿给予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8件,其中民事案件298件,刑事案件340件。办理农民工案件110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76.5余万元;残疾人案件8件,老年人案件20件。
打造永城公证新品牌。不断创新服务理念,践行服务承诺,简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多层次、全方位的公证服务。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2330件,其中民事2095件,经济类4件,执行证书1件,涉外230件。
全市政法队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工作实践中深化了对政法工作的认识,积累了一系列重要经验,也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平正义和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问、有人管,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我市1户家庭当选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
本报讯(记者 聂 政)日前,中央文明委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我市在成功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同时,来自太丘镇刘楼村的王峰家庭被表彰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
王峰是我市知名的爱心企业家,其家庭和睦,孝敬父母长辈,重视子女教育。他身残志坚,创办企业,带动多人就业;长期坚持致力于慈善事业,成立三峰残疾人爱心服务站,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众进行免费培训、帮扶;对多名寒门学子进行爱心资助,让他们圆了大学梦。
王峰曾获得全省助残先进个人、永城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并于2017年8月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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