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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6 10:12:25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电子化交易和“不见面”服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正常情况退还流程
1、未中标单位退还流程:中标结果公告期满,按原路径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2、中标单位退还流程: 投标人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无需现场办理)cwk5019911@126.com (邮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中标人名称 ),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按原路径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二)特殊情况退还流程
对于无法开评标的项目(项目流标或废标),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系统内点击“项目流标” 发布流标或废标公告,公示期满,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特此通知 。
财务科联系电话:0370-5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