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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豫永告字[2017]6号)

发布时间: 2017-09-15 10:44:02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豫永告字[2017]6

 经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091520171016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091520171016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1016170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1016180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永挂2017-12 号地块:201710081100201710181100 ;
    
永挂2017-13 号地块:201710081200201710181200 ;
    
永挂2017-8 号地块:201710080900201710180900 ;
    
永挂2017-9 号地块:201710081000201710181000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除提交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人合法存在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竞买资料,方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本次挂牌宗地出让范围控制在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以内,出让面积以宗地图为准;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有关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材料。
    
(四)本次挂牌出让公证费用由竞得人支付;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契税、地价评估费等税费;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交付我局指定银行账户,否则不予受理;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浍河路
    
联 系 人:朱会雷
    
联系电话:13703706052
    
开户单位: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河南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永城支行
    
银行帐号:1.34830001800000272 2.4114530101000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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