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永告字[2017]5号
经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6(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5日 至 2017年10月15日 到 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5日 至 2017年10月15日 到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15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永挂2017-14号 号地块:2017年10月07日17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17日17时00分 ;
永挂2017-2号 号地块:2017年10月07日11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17日11时00分 ;
永挂2017-4号 号地块:2017年10月07日10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17日10时00分 ;
永挂2017-5号 号地块:2017年10月07日12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17日12时00分 ;
永挂2017-6号 号地块:2017年10月07日16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17日16时00分 ;
永挂2017-7号 号地块:2017年10月07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17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除提交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人合法存在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竞买资料,方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本次挂牌宗地出让范围控制在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以内,出让面积以宗地图为准;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有关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材料。
(四)本次挂牌出让公证费用由竞得人支付;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契税、地价评估费等税费;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交付我局指定银行账户,否则不予受理;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浍河路
联 系 人:朱会雷
联系电话:13703706052
开户单位: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河南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永城支行
银行帐号:1.34830001800000272 2.411453010100020201
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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