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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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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永城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土壤调理剂)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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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改良(土壤调理剂)87.283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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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1895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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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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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土壤调理剂)采购的土壤调理剂(松土促根剂)是一种有效的土壤改良产品,该产品对改良土壤、加深耕层、增肥地力、促进根系生长发育、提高土壤的保水、保肥,提高土壤的抗逆性,减少农业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该产品取得了国家发明专利,并经过国家合法登记,产品来源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单一来源产品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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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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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河南省火车头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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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金桥路198号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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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1.论证意见:经查勘资料,该土壤调理剂(松土促根剂)属于发明专利产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专利号:ZL201310067402.9),该技术的功能属于专一性;在农业农村部登记该技术参数的生产商是唯一,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段海荣
工作单位:河南省三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职称):工程师
2.论证意见:通过相关资料查询该土壤调理剂(松土促根剂)是一种有效的土壤改良产品,具有促进根系生长,改良土壤板结,提高土壤保水、保肥,对提高产量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何洪剑
工作单位:河南三川路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职称):中级
3.论证意见:根据甲方提供得相关资料,通过网上查询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陈冠杰
工作单位:漯河市代建中心
职务(职称):高工
四、其它需公示内容: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公示期限: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6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异议反馈时限: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6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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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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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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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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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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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0-5116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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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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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城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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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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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永城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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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0-5113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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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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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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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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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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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0-5019918 |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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