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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9-07 10:35:53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农业局的委托,就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

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856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8056

二、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日期:201881日至2018810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8829日上午10:00

2.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标委员会名单:孙晶晶、王彩平、孙红宾、余雪云、逯广峰

四、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投标企业不足三家予以流标

第二标段中标人: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10144.19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翟晓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建造师证;豫241131443046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0100.00

五、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及期限公告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结果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六、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农业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13837030676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1-2层西第7

联系人:王经理

  话:1813705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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