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受永城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永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8】14号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8】01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简要说明:消防车一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2月1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3月7日
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委名单:余雪云、王更宏、史进兵、李新德、李磊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东广达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40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永城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38018166
招标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韩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0-5019918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3月19日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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