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中标公告

永城市人民法院法庭维修工程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18-01-18 16:29:04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永城市人民法院法庭维修工程中标公示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受永城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永城市人民法院法庭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城市人民法院法庭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永公采【2017144号 永财采购【2017146
项目概况:就永城市马桥、新桥、城镇及蒋口四个法庭维修

项目金额:约412260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永城市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共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永城市人民法院法庭维修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一览表、基层法庭维修办法及说明和相关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二、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118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李景丽、李海洋、冯伟、杨健康、徐永进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永城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4088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建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09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永城市永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1600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018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1-55967917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