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永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永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7】099号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7】109号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刑事执行综合业务设备等
预算金额:约74.5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9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0月17日
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委名单:汪洋、孟荃、魏颖、吕诚、刘春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郑州正景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院2号楼5楼523室
中标金额:731810.00元
供 货 期:25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49662986
联系地址:永城市欧亚路中段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507843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2017年10月20日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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