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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2-20 10:42:21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永城市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 
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6】276号
招标编号:永公采(2017)011号
二、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日期: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9日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01月23日
谈判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付国旗、范建华、吕文成 
四、谈判结果:
成交人:商丘市智汇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340000.0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供应商地址:商丘市睢阳区长江路北中州路东商住楼4层东户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永城市公安局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0-5110105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0-5078433
见证单位: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杭州路东段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0-5019908    
六、各有关当事人对本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