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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永城市卧龙镇人民政府永城市卧龙镇冷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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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4-78 | |||||||||||||||
| 2、项目名称:永城市卧龙镇人民政府永城市卧龙镇冷库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076,734.32元 | |||||||||||||||
| 最高限价:2076734.3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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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永城市卧龙镇人民政府永城市卧龙镇冷库建设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合格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最新一季度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盖单位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当日)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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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需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 | |||||||||||||||
| 3.方式:网上获取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永城市卧龙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永城市卧龙镇人民政府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1509055531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江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利源大厦301室 | |||||||||||||||
| 联系人:黄先生 | |||||||||||||||
| 联系方式:1763700060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 |||||||||||||||
| 联系方式:17637000606 |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