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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家庭治安财产保险、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责任险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1 16:57:28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共永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家庭治安财产保险、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责任险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永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家庭治安财产保险、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责任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12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2021-122;永公采【2021144

 

2、项目名称:中共永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家庭治安财产保险、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责任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人民币,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1500000.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3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00000.00元人民币,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1500000.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300000.00元人民币。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永城市家庭治安财产保险

1500000.00

1500000.00

2

2

永城市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责任险

300000.00

3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第一标段:永城市家庭治安财产保险;

第二标段:永城市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责任险。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机构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需要提供自公司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图片和专业人员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1022日 至 20211028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1112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1112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根据《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永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中段市委大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0-5113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话:13513701998

 

 

 

 




附件下载:新投标客户端操作文档(1)
                 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