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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5 17:42:31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12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1-92;永公采【2021121

2、项目名称:永城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493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49300.00元人民币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2349300.00

2349300.00

5、采购需求:电子档案扫描、数字档案管理平台(B/S)、数据服务器、监控设备及其他档案数字化相关设备。

6、合同履行期限:软硬件类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实施条例及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档案服务或与本次采购范围相关;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个自然年度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截图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0916日至20210923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1012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1012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二)根据《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与雪峰路交叉口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方式:13837069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方式:13837069669

 




附件下载: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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