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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公安局警用大排量摩托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06 17:13:42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永城市公安局警用大排量摩托车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受永城市公安局委托,就永城市公安局警用大排量摩托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述

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20065号;永公采【2020065

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警用大排量摩托车;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进行采购;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质 保 期:整车质保期为1年,并承诺整车核心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质保2年。

预算资金:2760000.00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永城市位于豫皖苏鲁四省结合部,交通十分便利,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作案后逃脱以可乘之机。为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确保实现“135分钟”快速接警处警和快速查控,提升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得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求,永城市公安局拟采购20辆国产公升级大排量警用摩托车,充实到“永城铁骑”队伍。

经考察和调研,目前全国范围内符合国产、公升级、自主品牌摩托车中,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CF1250J是唯一满足条件的,且在工信部进行公告并在公安部警采中心采购目录中,而且北京、乌鲁木齐等多地已经进行了采购。

经专家论证并公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四、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1、拟指定单一来源供应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拟指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

五、报名地点、时间及要求: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77日至20207918:00

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2077日至202071709:30

2、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网上获取;

4、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20717日上午9:30

5、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717日上午9:30

6、递交文件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方式: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六、其他事项说明:
    1
、单一来源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3)根据《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代理机构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发布单一来源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永城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联 系 人:卢先生

    话:19803707111

采购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永城市杭州路

联 系 人:周女士

    话:0370-5019918

 

20207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在此期间CA数字证书请勿进行变更、延期等操作!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ggzy/)下载“永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及CA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