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立卷归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立卷归档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9】222号
永 公 采【2019】222号
三、采购预算金额:47949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二)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三)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五、项目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概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根据国家档案法规和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地名普查档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对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相关部门有关规定;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2017、2018)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或基本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内包含(地图编制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9日下午18:00。
(二)地点: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售价:磋商文件获取免费。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3、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城市民政局
联 系 人:高永光
联系电话:13837095289
联系地址:永城市府后路
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370-5019918
联系地址:永城市浍河路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时间:2020年1月1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在此期间CA数字证书请勿进行变更、延期等操作!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ggzy/)下载“永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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