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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增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交界段改建工程工程决算审核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21 17:22:12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增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交界段改建工程工程决算审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增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交界段改建工程工程决算审核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9189号;永公采【2019189

三、招标费率:执行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对应的最低费率的50%:即基本收费按审定建安工程费的0.75‰,另按审减金额2%的费率计算。由于该项目建设规模较大,计算结果超过100万,审减率在10%以内:100-200万(含200万)按50%计算,200-300万(含300万)按35%计算,300-400万(含400万)按20%计算,400万以上按5%计算;审减率在10%以上,仍按2%计算。

四、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

项目概况:新增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交界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国道343(原省道S325)豫皖交界,终于国道343(原省道S324)永城、夏邑县界处。路线全长45.034公里,全部位于永城市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周期:至项目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招标范围:新增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交界段改建工程工程决算审核项目

入选单位推荐家数:1家。

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二)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三)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不含暂定)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造价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及 2019 年以来连续 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应提供 2019 1月以来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191122日至20191128日下午17:30

(二)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方式:网上获取;

(四)售价:招标文件获取免费。

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12139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12139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人: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人:蔡先生

    话:0370-3039696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

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联系地址:永城市浍河路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时间:20191121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在此期间CA数字证书请勿进行变更、延期等操作!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ggzy/)下载“永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及CA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