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薛湖镇人民政府薛滦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路灯、人行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永城市薛湖镇人民政府薛滦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路灯、人行道路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9】160号;永公采【2019】160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五、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量 |
|
备注 |
|
1 |
混凝土道路 |
2169.00 |
㎡ |
|
|
2 |
荷兰砖人行道 |
1330.80 |
㎡ |
|
|
3 |
太阳能路灯 |
16.00 |
盏 |
|
|
4 |
行道树 |
80.00 |
棵 |
|
|
5 |
总合计(元) |
800000元人民币 |
|
|
项目地址:永城市境内;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企业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2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3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售价:免费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薛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永城市薛湖镇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01339
采购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0-5019918
发布人: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在此期间CA数字证书请勿进行变更、延期等操作!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ggzy/)下载“永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及CA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cs.gov.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