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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演集镇安置区、蓝色港湾北区(11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1-15 17:10:39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永城市演集镇安置区、蓝色港湾北区(11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永城市房投保障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永城市演集镇安置区、蓝色港湾北区(11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咨询中介机构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永城市演集镇安置区、蓝色港湾北区(11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8171号;招标编号:永公采【2018171

1.3项目地点:永城市演集镇、蓝色港湾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控制价:按费率招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条) 

1.7服务周期:至项目结束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1.9招标范围:演集镇安置区、蓝色港湾北区(11栋)全过程造价控制

1.10入选单位家数:1

1.11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不含暂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在本公司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2.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公告之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j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116日至20191251800时。

4.3招标文件下载免费。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下载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213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保证金缴纳:

1.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2.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3.缴纳截止时间:201822日下午16:00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附件<投标人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永城市房投保障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 13507697584

联系人地址: 永城市建设路

采购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韩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0-5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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