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2017、2018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和永城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2017、2018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和永城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地点已明确,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永城市2017、2018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和永城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项目
(2)招标编号: 永财采购【2018】82号;永公采【2018】082号
(3)项目概况:详见图纸及清单。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5827201元(符合上级评审验收合格后付款)。
(5) 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
第一标段:马桥、李寨境内24座桥梁(控制价835694.96元)
第二标段:裴桥、卧龙境内39座桥梁(控制价999515.49元)
第三标段:蒋口、龙岗境内40座桥梁(控制价740744.19元)
第四标段:酇城、酇阳境内34座桥梁(控制价810975.92元)
第五标段:陈官庄、茴村、苗桥境内27座桥梁(控制价784545.24元)
第六标段:芒山、刘河、黄口、城厢、顺和、太丘境内28座桥梁(控制价655726.03元)
第七标段:永城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控制价100万元自筹)
第八标段:监理17个乡镇192座桥梁(控制价:施工中标价1%)
(7)工期要求:
一至六标段施工标:60日历天;
七标段编制标:30日历天
八标段监理标: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保修期1年);
(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六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5)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企业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10)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11)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不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13)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标段)编制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乙级(含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7)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网上截图);
(8)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9)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八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并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
(5)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
(6)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8)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不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10)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图纸请在百度云盘下载https://pan.baidu.com/s/1WvrWyFHgmTvwa6O4-4TX4Q)
(2)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11日下午18:00。
(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4)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8月23日9时30分整,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0-2713382
地 址:永城市新城区中原路南段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5539779003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
行政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 话:0370—5171685
地 址:永城市新城区中原路南段8号
2018年8月1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