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永公采【2018】056号

发布时间: 2018-07-31 09:47:39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农业局的委托,就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

2.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856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8056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约148万。

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制曲设备改造

第二标段:曲房及晒场改造

5.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且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用技术人员能力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企业201811日以来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及专业技术人员201811日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开标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j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81日至20188101800

3.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缴纳截止时间:201882515:00

特别提醒: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附件<供应商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8291000时;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农业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13837030676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1-2层西第7

联系人:王经理

  话:18137059771                                              

201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