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永城市包河刘庄-贺庄段河道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永城市包河刘庄-贺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永水【2017】3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地点已明确,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永城市包河刘庄-贺庄段河道治理工程;
2.2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8】53号、永公采【2018】053号;
2.3项目概况:治理河道总长度8.1千米;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所有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疏浚河道8.1km,加固堤防16.26km,堤顶道路硬化9.5km,拆除重建生产桥梁1座,新(重)建排水涵9座(其中箱涵8座,圆管涵1座)。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和保修期工程监理;
2.7最高限价:
施工标:2035万元;
监理标:最高按施工标中标价的0.8%计取;
2.8工期要求:
施工标:180日历天;
监理标: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保修期1年);
2.9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自2015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并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投标人出具的本项目的总监聘任证明;
(5)企业2015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
(6)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3施工标段拟任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上述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不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6应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j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1日18:00(图纸请在百度网盘下载:https://pan.baidu.com/s/1v1z8tTB_qrbBSYMBOOIjhw 密码:x4ci;请在报名时间内下载,逾期将截止)。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隔壁】(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网上缴纳;
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16:0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0—2713382
地 址:永城市新城区中原路南段8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 人:黄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71-8618692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0号楼1205室
行政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 话:0370—5171685
地 址:永城市新城区中原路南段8号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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