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农业局的委托,就永城市2016年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高标准粮田建设工程第三十标段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永城市2016年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高标准粮田建设工程第三十标段二次招标
2.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7】108号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7】107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第三十标段:铺设地埋线(YJLV3*16+1*10铠装铝芯电缆线,原则上一线一井)35000米,新建变压器房6座,安装电缆标识桩231个。
5.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6. 质量:合格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开标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j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2日18:00。
4.3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图纸1000/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10: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采购人:永城市农业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13592357201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37059771
2017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