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沱滨南路和轻轨风景带路灯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永城市沱滨南路和轻轨风景带路灯亮化工程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沱滨南路和轻轨风景带路灯亮化工程;
2、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7】073号
交易中心编号:永公采【2017】072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5、质量:合格;
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永城市沱滨南路和轻轨风景带路灯和电缆采购;
第二标段:永城市沱滨南路和轻轨风景带路灯安装工程;
7、第一标段: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第一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照明器材灯杆灯具生产或销售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
5、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
第二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
四、报名方式、招标文件领取及时间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下午18:00。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200元/份,图纸报名后联系招标公司领取(费用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
4、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592393788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0-3209199
2017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