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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广电增值业务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16 14:53:49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就永城广电增值业务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广电增值业务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7052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7066

3.采购金额:约 57万元,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4.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5.  采购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7.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8.整体要求:本系统能够实现50路节目的业务信息发布,并能够通过管理服务器对发布信息进行基于文字、图片,动画、时间等要素的管理。相关中间件如交换机等按需提供。

设备必须支持多重保护机制,如掉电直通、紧急旁通等功能,并且一个插播器故障不影响整个插播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其它插播任务的播出安全。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广播电视设备业务);

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3.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货源来源,设备须有设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此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和永城市电视台数字电视前端设备兼容;

4.开标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516日至201752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请携带: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企业成立未满1年者,须出具本投标企业所在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结果证明(网页截图)

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按顺序装订,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6710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4966228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话:1813705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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