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农业局的委托,就永城市农业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永城市农业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2.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7】053号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7】053号
3.采购金额:约700万元,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4.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包
第一标包:河南华星粉业股份有限公司隧道炉采购
第二标包:河南华星粉业股份有限公司冷却系统净化装置采购
第三标包:河南华星粉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包装机(含输送线)采购
第四标包:永城市梦奇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加工车间项目
第五标包:永城市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储建设项目
5. 采购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第一至三标包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45天内;第四、五标包工期:60日历天
7. 质量:合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第一至三标包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范围内应包括机械制造,若为制造商的应具有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应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书;第二标包还应具有中国暖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五标包: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开标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一个合格的企业最多可报两个,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请携带:
第一至三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3)生产许可证或唯一经销授权书(4)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5)第二标包资质证书。
第四、五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考证、无在建承诺。
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按顺序装订,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10: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永城市农业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3837030676
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37059771
2017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