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15152”工程所需富硒叶面肥及田间喷施作业项目 ,已由永城市财政局批准,
招标人为永城市农业局,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农业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永城市“15152”工程所需富硒叶面肥及田间喷施作业项目
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7】046号;永公采【2017】047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富硒叶面肥及田间喷施作业项目(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五、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
六、包段划分:分二个包段
第一标段:采购富硒叶面肥
第二标段:采购“植保无人机田间喷施作业”
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一包段: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的生产商 。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企业标准)
(3)具备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设备、产品等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应伴随服务的合法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第二包段: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设备、产品等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应伴随服务的合法资格;
3、投标单位所采用的植保机械须为载重量10公斤以上的无人植保机
4、投标单位的无人植保机操作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省人力资源厅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操作员证
5、投标单位的无人植保机持证操作员不少于20人(开标时需提供操作员证书原件);
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第一包段:
(1).投标企业法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 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企业标准)
第二包段:
(1).投标企业法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的无人植保机操作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省人力资源厅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操作员证,且无人植保机持证操作员不少于20人
。
(上述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装订成册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携带资料:有意报名企业被授权人携带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前来报名
4、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即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公告媒体: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农业局
联 系 人: 田先生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电话:0370- 5116395
代理机构: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46号
联 系 人:屠经理
联系电话:18337011975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