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预审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永城市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及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永城市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2.2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7】043号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7】045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全线位于永城市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国道343(原省道S325)河南永城市与安徽濉溪县交界处,即国道343河南境起点,路线向西、向北,终于国道343(原省道S324)永城、夏邑县界处。纳入本次 PPP 项目的里程为43.484 公里。
2.5. 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一标段:采购社会资本方
二标段:监理标
3. 采购需求
3.1项目特许经营期:14年(含建设期2年)。
3.2投资概算:130868.0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97447.83万元)。
3.3项目建设内容:永城市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桥梁、涵洞的保养维护。
3.4合作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完成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永城市公路管理局或其指定机构。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手续合法,且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被撤销、企业被责令关闭等不良状态。
4.3对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
4.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一标段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4.1投资人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
4.4.2投资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 亿元人民币。
4.4.3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少于12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
4.4.4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4.4.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二标段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5.1资质要求: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4.5.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6 本次资格预审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7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7.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4.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7.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3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7.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项目协议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4.7.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至少其中一方具有相关建设资质并有类似项目业绩。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 2017年 3 月 27 日至2017年 3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它材料;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贰套,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贰套);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存(贰套)。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 4月 19 日9时30 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联 系 人: 赵连山
电 话:187368299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张建辉
电 话:15617712366
2017 年 3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