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侯岭乡安置社区(蓝色港湾南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永城市房投保障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侯岭乡安置社区(蓝色港湾南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7】030号
2.3中心编号:永公采【2017】036号;
2.4工程概况:永城市侯岭乡安置社区(蓝色港湾南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4851.2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135953㎡;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5建设地点:北邻双湖大道,西邻西环路;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勘察
第二标段:设计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永城市侯岭乡安置社区(蓝色港湾南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第二标段:永城市侯岭乡安置社区(蓝色港湾南区)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包含基础配套设施设计:建筑红线内给排水、道路、消防、化粪池、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景观等设计);
2.8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9成果提交规范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岩土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或工程勘察企业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或工程设计企业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城市侯岭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东50米路北)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所需原件、复印件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
4.2.3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
4.2.4不再组织资格预审,将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城市侯岭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东5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房投保障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城市芒砀路
邮 编:476600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0370-51576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8537098196 0370-2580201
电 子 邮 件:lwd5087@126.com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