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中心制度

永城市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监督内容及流程

发布时间: 2019-08-05 10:55:25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职责: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贯彻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主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进行备案,对开标、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实施现场监督;处理应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的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

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非厅属单位投资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跨多个地区的,由招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负责)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具体承担相应的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备案、开标评标活动现场行政监督和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