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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制度——开标、评标工作程序及纪律

发布时间: 2017-01-25 13:41:40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严肃开标和评标纪律,进一步规范开标和评标操作程序,确保开标、评标活动有序地进行,制定开标、评标工作程序及纪律。
一、开标程序
1、开标前准备
交易科、监督人员、中介机构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提供现场服务,组织投标人和与会代表签到,核对签到时间,确认签到代表身份,并接收投标件、拒绝不合格或迟到的投标文件。
2、确定唱标人、记录人、监标(验标)人
唱标人、记录人由交易中心或中介机构人员担任,监标人由中心监督科人员担任。
3、宣布开标开始
主持人由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或中介机人员担任,负责开标会议的组织工作。首先应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到,开标开始,并介绍与会监督机构代表。
4、宣读开标纪律
监督机构或中心监督人员应到场宣读开标纪律。
5、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表上签字。主持人宣布到投标文件截止时为止,共收到投标文件的份数。
6、唱标
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当众拆封,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函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或供货时间、货物品牌和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记录人及时做好唱标内容记录。唱标结束后,由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招标(采购)人代表、记录人及监标(验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会议结束
开标会议结束前,应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没有异议的,由主持人宣布开标完毕。
二、开标纪律
1、与会各方代表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会议进行过程中不准接打电话。
2、会议进行过程中,应遵守工作人员安排;不准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会议结束前,不准提前退出会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会场秩序。
4、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在唱标结束后举手示意,待允许后方可发言,或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陈述。
三、评标程序
1、评标前准备
做好评标前设备、项评标表格和资料(包括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准备工作,与专家库管理员交接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签到表,组织招标(采购)人、中介机构、监督机构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并提供服务。
2、宣布评标开始
评标主持人由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或中介机构人员担任,负责评标,并介绍与会监督机构代表和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专家成,并推荐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应从随机抽取的专家中产生。
4、宣读评标纪律
监督机构或中心监督人员应到场宣读评标纪律。
5、签署评审标专家承诺书
按照中心统一的评审专家承诺书袼式,交易中心或中介机构人员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专家承诺书,评审专家体成员签署。与招标(采购)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
6、熟悉招标文件
在向评审专家发放招标文件后,由主持人介绍开标情况,组织评审专家学习招标文件。评审专家应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质量、工期或供货时间、品牌型号、合同主要条款、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7、评标
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分发给位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审查投标人资料
项目负责人应配合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执照、项目部成人员资格证书、投标人信誉、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并在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工作人员收回后交由投标人授权代表进行签字、认可。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首先进行初步评审。工作人员向评审专家发放“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意见记录表”,评审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得出结论。评审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初步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在“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意见记录表”上签字,由工作人员收回,主人宣读结。只有经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进入下一步技术部分的评审。
(3)详细评审
①技术标评审
工作人员向每位评审专家发放“技术标评审记录表”。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的详细评审,评审专家按“技术标评审记录表”中分值标准及对应的评价标准,分别对各个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并合计,然后签字。
评标委员会汇总“技术标评分汇总表”中各评审专家的评分数据合计,在“技术标评分汇总表”中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并由工作人员收回。
②综合(商务)标评审
工作人员向评审专家发放“综合(商务)标评审记录表”,评审专家按 “综合(商务)标评审记录表”中评分项目内容,按评分标准评出相应的得分并汇总,然后全体评审专家签字并由工作人员收回。
③报价部分的评审
工作人员向评审专家发放“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评审专家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并按“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评分,评分结束后全体评审专家在“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上签字并由工作人员收回。
④评分汇总
工作人员向评审专家发放“投标人最终得分汇总表”,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综合标部分及报价部分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进行排序,然后全体评委签字。
(4)评审复核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对评审专家的各项评分结果进行复核,确保各项评分无误。
8、提交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审专家及监督人员签字。评标报告中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需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四、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公平、公正的进行评标并对评审结果承担个人任。
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从事与评标活动无关的一切活动,不得互相询问评审结论或打默契分,确需共同讨论的问题应当告知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提交评标委员会集体商定。
3、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评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不得对评标工作发表评审意见。招标(采购)人、评委不得发表对其它评委有诱导性的言论。
4、评标会议结束前,任何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不得离开评标区域。确需暂时离开评标室的,必须经监督机构同意,并由监督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5、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与任何投标人(供应商)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
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其它人员不得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