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9】171号;永公采【2019】171号
(三)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4日
(四)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26日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最高限价:1911094.58元;
(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 资格审查情况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扬州市鑫通交通器材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博达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新乡市华强金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无。
(一)评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
(二)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郑群、付娜、王燕、于迅、孔祥晨。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商丘市博达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96676.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扬州市鑫通交通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00516.00元
三、 公示期:3日历天
四、 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69869;13903701011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联系地址:永城市浍河路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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