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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苗桥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四村联建”项目-评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1-23 17:17:43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永城市苗桥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四村联建”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永城市苗桥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四村联建”项目

(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8125

(三)中心编号:永公采【2018125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1112

(五)开标日期:20181123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招标控制价:1981559.81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资格审查情况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河南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基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三、评标信息

(一)评标时间:20181123日上午10:00

(二)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卫春、朱士红、孟洁

(四)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市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71000.00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牛志帮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41447716

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基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77700.00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长恒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4156327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7000.00

四、公告发布媒介和公示期: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7

五、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苗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城市苗桥镇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13598399809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1-2层西第7

联系人:王经理

  话:18137059771                             

  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