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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获“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21-03-01 14:37:19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2月26日,记者从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荣获“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永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杰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领奖,副市长梁廷振等在永城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强调,法治乡村建设涵盖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各地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走出一条符合河南实际、体现河南特色的法治乡村之路。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要认真总结分析,努力完善涉农法规制度和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执法质量和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指导督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要加强统筹协调,紧紧围绕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