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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管办〔2017〕7号 关于明确2017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06 15:02:51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豫公管办〔2017〕7号 关于明确2017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 〔2016〕43号)要求, 2017年持续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持续深化改革,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健全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现将2017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根据李克强总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尽快建起来、系统联起来、数据用起来”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现有整合的基础上,持续以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有效预防腐败为导向,以统一管理体制、规范制度规则、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整合共享资源为重点,以信息化驱动平台深化整合为主线,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实施路径,以推行“放、管、服”为切入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健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二、工作要点
(一)全面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做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省政府豫政 〔2016〕43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架构,实现国家要求的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并以制度明确各自职权和责任。全省所有的市、县(区)均要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全省所有的市、县(区)均要设立、做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公管办),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具体规则,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交易活动现场监管和调查处理交易活动的举报及投诉等工作。公管办要有专职领导负责,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做到职责到位、人员到位,充分发挥其规范、协调和综合管理作用。省公管办今年重点对各市、县(区)公管办设立、做实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并适时开展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工作。
(二)制定监管办法、考核办法和流程规则,开展规则清理活动。研究出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则、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和活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活动,废止过时的制度、规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职能转变,创新监管办法。
(三)督促项目进场交易,强化交易监督管理。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督导各地政府出台交易目录,确保国家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4大类全部进入平台交易,积极督促其他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确保做到所有项目应进必进;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县(市、区),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到市级交易平台或邻近验收达标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确保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联合监督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强化专家管理与惩戒,促使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有序。
(四)推进市级平台交易系统升级改造,深化市县互联互通共享互认。根据新的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启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改造工程,升级各地电子交易、视频监控、安全防范等系统,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国家下达的所有交易项目从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投标报名、专家抽取、评标评审、现场监督、中标公示、保证金收退到资料存档备查等各个环节全程电子化封闭运行,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做到全程留痕。加快市、县一体化电子招投标系统联网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推进招标代理、投标人、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库建设,强化信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持续推进CA数字证书、市场主体信息等共享互认和交易信息的共享利用。省公管办将对其工作进度、工作成效进行专项督导,并定期在全省通报。
(五)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活动,出台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分期举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业务操作、法律法规及信息归集与利用等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分区域举办评标专家培训考试活动,不断提升专家的电子评标能力和道德素养。出台交易平台管理服务细则,提高人员服务素质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六)对高校和医院招标投标实施专项整治。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卫计委、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省管高校和医院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16〕1435号)要求,组织省监察厅、教育厅、财政厅、卫计委、审计厅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高校和医院招标投标工作。
(七)对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按照国家及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整合、管理工作部署,持续加强指导、协调,实施专项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发提醒函、约谈、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高度重视,持续将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