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1-41, 永 公 采【2021】19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城市太丘镇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监理文件中磋商小组构成
原内容: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监理文件中磋商小组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
变更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磋商小组构成:由经济类及技术类专家共3人组成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2日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城市太丘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城市太丘镇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18781498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中恭海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滨河路绿城百合23幢附一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0-518311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0-5183110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