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龙岗镇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龙岗镇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次)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以国土资发[2015] 139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作出变更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龙岗镇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永公采【2017】099号;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7】101 号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两份(要求有中标公示、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标无需提供验收报告))。”
现变更为: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土地整治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两份(要求有中标公示、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标无需提供验收报告))。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永城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0- 5131383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大方商务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 系 电 话:1783907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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