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永城市时庄村村室建设项目(永财采购【2017】071号,永公采【2017】07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内容:
1.
条款号
条 款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永城市时庄村村室建设项目
联 系 人:曾先生
2.
正本/副本
永城市演集镇时庄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工程
3.
招标文件第18页
2.2.1 |
分值构成=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总分100分) |
商务标:50分、技术标:35分、综合标:15分 评委集体评议分别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评标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0.5+评标基准值×0.5。 其中:当有效投标人的家数大于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等于所有有效评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的家数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等于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报价等于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后的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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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商务标 |
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报价得分 30分 |
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0分。 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 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评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实际比例计算。 |
|
2.2.4(2) |
技术标 |
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5分 |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
0-7分,缺项不得分。 |
||||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0-7分,缺项不得分。 |
||||
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扬尘治理、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
0-3分,缺项不得分。 |
||||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
0-3分,缺项不得分。 |
||||
2.2.4(3.1)项目经理业绩(5分) |
提供2014年1月1日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完成过的同类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一致),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2.2.4(3.2)其他评审因素(5分) |
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酌情在1-5分之间打分。 |
||||
注:1、评委会评标当日,有必要时将组织召开现场论证会,由评委会出具书面质询资料,由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进行现场答辩,并形成书面答辩材料,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3、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评委进行独立打分,每位评委打分=∑各项评审方面得分; 5、计算投标人平均得分时,该投标人平均得分=评委打分分数之和÷评委个数; 6、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
现变更为:
1.
条款号
条 款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曾先生
2.
正本/副本
永城市时庄村村室建设项目
3.
2.2.1 |
分值构成=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总分100分) |
商务标:30分、技术标:55分、综合标:15分 评委集体评议分别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评标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0.5+评标基准值×0.5。 其中:当有效投标人的家数大于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等于所有有效评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的家数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等于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报价等于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后的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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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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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商务标 |
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报价得分 30分 |
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0分。 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 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评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实际比例计算。 |
|
2.2.4(2) |
技术标 |
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5分 |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0-5分,缺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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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
0-6分,缺项不得分。 |
||||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0-6分,缺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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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扬尘治理、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
0-5分,缺项不得分。 |
||||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
0-3分,缺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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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1)项目经理业绩(10分) |
提供2014年1月1日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完成过的同类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一致),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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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2)其他评审因素(5分) |
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酌情在1-5分之间打分。 |
||||
注:1、评委会评标当日,有必要时将组织召开现场论证会,由评委会出具书面质询资料,由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进行现场答辩,并形成书面答辩材料,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3、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评委进行独立打分,每位评委打分=∑各项评审方面得分; 5、计算投标人平均得分时,该投标人平均得分=评委打分分数之和÷评委个数; 6、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
二、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主席
联系电话:13937069088
联系人:靳女士
地址: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
联系电话:15225289866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