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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14 17:12:52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启用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的通知

 

永城市、柘城县、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场主体:

根据《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的通知》(商发改〔2024〕192号)要求,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1月3日对交易平台进行更新,开通永城市、柘城县、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在市级交易平台办理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6日零时起,永城市、柘城县、睢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业务纳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各市场主体在办理上述县(市)业务时直接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市级交易系统统一办理。县级中心原交易系统不再办理新进场项目交易业务。

二、永城市、柘城县、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由本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登录市级交易平台完成办理,所有交易流程与市级交易平台保持一致,项目开标、评标活动仍在本县(市)交易中心进行。

三、根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4〕77号)规定,各县(市)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其项目入场、业务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等交易活动均在市交易平台进行。

四、永城市土地挂牌出让业务暂仍由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待市级交易平台该项功能上线后转入市级交易平台交易。

五、有关县(市)招标人、采购人在项目入场前请在市级交易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请参考交易平台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永城、柘城、睢县外的其他县(区),原交易业务事项不变。

各市场主体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市交易中心对应业务科室,遇到网络和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技术科:0370-2853651

附件:代理机构在办理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时的注意事项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