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电子化交易和“不见面”服务,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进行优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正常情况退还流程
1、未中标单位退还流程:工程类项目发布评标公示,政府采购类发布结果公告,当日按原路径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2、中标单位退还流程: 投标人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上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后按原路径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二)特殊情况退还流程
对于无法开评标的项目(项目流标或废标),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系统内点击“项目流标” 发布流标或废标公告,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特此通知 。
财务科联系电话:0370-5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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