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项目代码应用的通知》(商发改公管〔2024〕5号)文件要求,现将工程建设项目入场时使用项目代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时,应在交易系统项目入场环节填写24位项目代码。
2.凡涉及使用项目名称的有关环节,如招标计划、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合同公示等信息发布时,均应在相应文件或公示公告信息中项目名称后或适当位置标注24位项目代码。
3.工程建设项目没有项目代码的,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申报项目代码。
请招标人、代理机构认真落实通知要求。
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项目代码应用的通知》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