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归档项目范围
2024年1月1日以来所有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二、归档要求
1、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完成交易流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档案归档操作;废标、终止招标的项目,不再归档。
2、按照归档项目范围,截至目前应完成电子档案归档而未归档的历史交易项目,代理机构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电子档案归档操作。
三、归档操作说明
代理机构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项目发布结果公示后,可在项目流程中发起项目归档。项目归档发起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补充其他扫描件,在确认待归档资料无误后可提交归档流程。归档流程经交易中心确认后即可完成项目归档。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代理机构在提交电子档案归档时,应认真检验电子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对不齐全的应及时补充上传。
2、此项工作纳入代理机构年度评价,交易中心将定期开展检查并通报,对不按规定开展电子档案归档工作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作出相应处理。
3、各代理机构在进行归档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信息及技术审核股,咨询电话:0370—5019923。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