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系统新增评标结果公示公告内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5 10:10:51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各主体单位:

        为保证各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投标信息,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及评标委员会评审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关于新增的评标公示的通知如下:

        项目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应督促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和发改委第10令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项目概况、投标报价、资格审查情况、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期限、联系方式等(详细格式参照模板附件1)。

       评标结果公示期限至少为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投诉质疑的情况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