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
(永城市网挂(2020)-10号)
经永城市 人民政府批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 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永挂2019-33-1号 |
永公土【2020】-19号 |
永城市双湖大道北侧、刘庄路西侧 |
39806平方米 |
商住用地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小于或等于30 |
大于或等于35 |
有底价 |
7329 |
7329 |
100 |
|
2 |
永挂2019-33-2号 |
永公土【2020】-20号 |
永城市双湖大道北侧、刘庄路西侧 |
34652平方米 |
商住用地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小于或等于30 |
大于或等于35 |
有底价 |
6380 |
6380 |
100 |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1)地块如果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地块如果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2020年07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23日登录河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0年08月23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挂牌时间及网址
挂牌报价时间为:
永挂2019-33-1号 号地块:2020年08月12日18时00分 至 2020年08月25日18时00分 ; 永挂2019-33-2号 号地块:2020年08月12日17时00分 至 2020年08月25日17时00分 ; |
挂牌网址:河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 挂牌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挂牌 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 挂牌 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网上挂牌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XP/Win7/ Win8;浏览器请使用IE8.0、IE9.0、IE10,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河南CA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城市杭州路中段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738090925
账户名称:永城市财政资金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永城支行
银行账号: 800009555611010
十、备注
(1)地块编号永挂2019-33-1号: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商业建筑比例≤5%;停车率≥100%。该项目房屋限均价5180元/平方米、最高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有无装修均为此价)。另:该用地项目须方案须与永挂2019-33-2号项目用地统一设计,整体规划配套4-6班幼儿园一所;沿城市道路设置不少于80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和不少于60平方米的对外公厕各一座;按建筑面积的4‰配置物业用房;配建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的社区服务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不少于80平方米的卫生室;商业设施应独立设置,住宅底层不得建设商业,沿双湖大道不设商业;标准配建电动车充电桩,留出三轮车、电动车集中停放处,新能源充电桩不少于50个。墙体外立面、景观绿化、亮化等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审批意见执行,不得变更。各类退线等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永城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和《永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该地块因紧邻原S325省道,如需全面了解地块详细信息,须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2)地块编号永挂2019-33-1号: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商业建筑比例≤5%;停车率≥100%。该项目房屋限均价5180元/平方米、最高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有无装修均为此价)。另:该用地项目须方案须与永挂2019-33-1号项目用地统一设计,整体规划配套4-6班幼儿园一所;沿城市道路设置不少于80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和不少于60平方米的对外公厕各一座;按建筑面积的4‰配置物业用房;配建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的社区服务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不少于80平方米的卫生室;商业设施应独立设置,住宅底层不得建设商业,沿双湖大道不设商业;标准配建电动车充电桩,留出三轮车、电动车集中停放处,新能源充电桩不少于50个。墙体外立面、景观绿化、亮化等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审批意见执行,不得变更。各类退线等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永城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和《永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该地块因紧邻原S325省道,如需全面了解地块详细信息,须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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