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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豫永告字[2017]2号)

发布时间: 2017-04-25 11:14:27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豫永告字[2017]2号)
豫永告字[2017]2号    2017-4-20
经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4月21日2017年05月21日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4月21日2017年05月21日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5月21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永挂2016-20-1号 号地块:2017年05月13日11时00分2017年05月23日11时00分 ;
     永挂2016—16号 号地块:2017年05月13日10时00分2017年05月23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除提交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人合法存在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竞买资料,方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处理完毕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违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和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本次挂牌宗地出让范围控制在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以内,出让面积以宗地图为准;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有关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材料。
     (五)本次挂牌出让公证费用由竞得人支付;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契税、地价评估费等税费;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交付我局指定银行账户,否则不予受理;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
    联 系 人:李震
    联系电话:15937023777
    开户单位:永城市财政资金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 2.永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1、1716020909064033856 2、0000000842200348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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