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金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永城市创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2.中心编号:永公建【2017】024号
二、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7日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10:00时
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 陈建、张君静、李英军、贾钊、赵玉新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永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中标价:25054250.73 元;大写:贰仟伍佰零伍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柒角叁分
质量:合格;工期:100日历天;建造师:王玉芬
注册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总部经济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5065892.13 元;大写:贰仟伍佰零陆万伍仟捌佰玖拾贰元壹角叁分
质量:合格;工期:100日历天;建造师:何东琴
注册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东段路南(融金综合楼三层)
招标人:永城市金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370-5700001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37059771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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